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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53:24

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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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为精神病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独立作出意思表示的能力,无法有效表达对其身体器官进行处分的意思。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法总则》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在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时,必须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实施,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甲的父母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并非为了甲的利益而实施,故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C项,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体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包括其近亲属不得伤害之,父母对遗体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处分。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更应特别注意维护其利益,避免发生道德风险,故监护人无权在精神病人死后决定将其器官予以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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