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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06:14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交付葡萄酒的合同义务。丙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履行,甲公司对此全不知情。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B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C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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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代为清偿是指第三人基于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而向债权人清偿的行为。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清偿的约定。3.须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A项:说法正确,当选。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务不具有专属性,丙公司愿意代为清偿,且乙公司同意,所有代为清偿有效,丙公司的履行具有法律效力。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中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没有委托关系,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公司清偿债务,使甲公司获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向甲公司追偿。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乙公司接受丙公司的清偿,那么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债务消除,不再存在违约责任。若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丙公司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如上述所说,若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丙公司应该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无权就违约责任部分向甲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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