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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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强制拆除的行为是由区政府作出的,应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而不是区规划局。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国家赔偿法》已经取消了赔偿请求提出之前的确认程序。 D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