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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36:19

应出版社约稿,崔雪创作完成一部儿童题材小说《森林之歌》。为吸引儿童阅读,增添小说离奇色彩,作者使用笔名“吹雪”,特意将小说中的狗熊写成三只腿的动物。出版社编辑在核稿和编辑过程中,认为作者有笔误,直接将“吹雪”改为“崔雪”、将狗熊改写成四只腿的动物。出版社将《森林之歌》批发给书店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报社、杂志社进行的不影响内容的文字性删节不属于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除此之外,未经许可对作品的修改属于侵犯修改权的行为,对于作品内容的修改还可能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另外需要注意,图书出版者不享有文字性修改权。       B项:说法正确,当选。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比修改权更进一步,侧重保护作者的思想和观点与其作品所表达出来的思想和观点的同一性,作者将其思想和观点通过作品呈现在人们面前,他人不得进行歪曲和篡改从而导致公众对于作者的思想和观点产生误解。本案中编辑将狗熊改成四条腿的动物,虽然更符合逻辑和事实,但是使得作者的思想和观点被改变,所以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C项:说法正确,当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名的方式(真名或笔名等)、署名顺序、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本题中编辑将作者署笔名改成署真名,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它是一种一次性的权利,在出版社发行之后,书店、网络或者其他人从出版社购得图书销售的行为,都不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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