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为钱某、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A钱某的年薪
B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
C赵某的差旅费
D赵某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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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公司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A项:符合题意,当选。钱某的年薪,是属于公司董事的报酬的。 B项:符合题意,当选。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是为了防止董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过错而承担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而设的,是一项保障董事利益的支付,所以应视为董事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赵某的差旅费是其履行职务所支付的费用,有权请求公司报销,无需经股东会决定。 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公司为赵某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无需股东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