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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7:55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但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由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交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        B项:说法正确,当选。《高检规则》第26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通缉。”《高检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高检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对象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可见,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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