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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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甲的作品不管是否发表,均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翻译、改编、他人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均称为演绎作品。 CD项:说法错误,当选。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的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而对演绎作品的使用,既要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又要征得每一演绎人的同意并应当分别向有关著作权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