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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5:05

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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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C项:说法正确,当选。《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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