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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2:0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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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甲公司还是所有权人,其处分行为属于有权处分。       B项:说法正确,当选。《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1条:“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属于情势变更,因此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应返还20万元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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