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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8:14

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

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

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

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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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最高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项,“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      D项:说法错误,当选。最高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五)项,“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同时,该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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