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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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食品安全法》对申请复议期限没有做超过60日的规定,某公司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此可知,公司可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而不是“不得”。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本题中,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涉及自由裁量权,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本题中,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应是“终止”而不是“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