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
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刑诉解释》第43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条例》第12条第1款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法律援助条例》第27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C项:说法错误,当选。《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援助都是无偿服务。 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院是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公安机关存在违法行为时检察院有权通知其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