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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1:51:43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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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周某与吴某约定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所以周某仍然是电脑的所有权人,周某修好电脑之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电脑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且完成交付,所以王某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规定:“(所有权保留)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但其已经支付的价款超过标的物总价款的75%,所以不可以行使取回权。        CD项:说法正确,当选。《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吴某未支付的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所以,周某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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