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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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A项:说法正确,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2012年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选择时间为“辩论终结前”,并非“开庭前”。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D项:说法正确,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同时,根据2012年最高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涉及下列情形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