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以后,女儿再也没能和她的亲生父母见面。此后,失去女儿的贺绍强夫妇,又生了儿子贺文漓(Andy)和女儿贺思薇(Avita),两个孩子的英文名都以A开头,以此表明他们与从未谋面的姐姐之间的亲缘。
当两个家庭为小贺梅“大动干戈”时,“小公主”由于长期不和亲生父母接触,对曾经定期看望她的贺绍强和罗秦的印象越来越模糊,而且已经变得完全不懂中文。
——对簿公堂,女儿到底该给谁
两个家庭因女儿抚养权的争夺,从正面冲突很快转向了法庭诉讼。
2000年3月,走投无路的贺绍强夫妇首次向孟菲斯少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贝克夫妇交还女儿。出乎意料的是法院迟迟不予审理,贺梅的监护权争夺竟演变成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从2001年6月开始,贝克夫妇绕过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反而起诉贺绍强夫妇,请求法院取消贺绍强夫妇对贺梅的父母权。
贝克指控:按照法律,收养机构对临时寄养孩子家庭的监督时间不超过3个月。此后收养事宜由两个家庭协商解决,要获得法律意义上的监护权须双方签署协议。贺绍强夫妇已有5个月拒绝探望贺梅。根据田纳西州法律,4个月不探望孩子就算抛弃孩子;贺绍强刑事案与移民案件同时在身,法庭应判决贺绍强没有对孩子的抚养能力,并将之逐出美国。
贝克一家希望法院把临时看护变成“监护权转移”,另外,后来签订的协议也没有就临时看护的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为了保护孩子,他们有权不让孩子回到贺绍强夫妇的身边。
贺绍强夫妇在辩护中称,贝克夫妇通过各种理由不让或少让他们夫妇看望贺梅。而每天有写日记习惯的贝克,则用其日记来证明他们夫妇有5个月拒绝探望贺梅,是在抛弃孩子。贺绍强夫妇指出,后来签订的协议,是贝克一家向他们隐瞒了实情,私下请自己的律师起草的不平等协议,对临时看护时间采用不确定的表述,带有很大的欺骗性。贝克夫妇应该遵守临时看护的有关约定,他们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权随时要回自己的骨肉。
与次同时,贺绍强还给法官写信表示,如果自己和妻子被迫放弃女儿而离开美国,也希望贝克一家对贺梅说实话,让她知道自己的父母从未抛弃她。此外,作为一个炎黄子孙,小贺梅有学习中文的权利……
贺氏夫妇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很多人,一位名叫希格(DavidSiegel)的律师在报纸上看到贺绍强案后,主动找到贺绍强要求帮助他们打这场官司。与此同时,一个名为“加拿大湖南同乡会”的民间组织,也一直在为贺梅案到处奔波,并在网上为他们进行了募捐和事件追踪报道。
2003年,正义的曙光终于对这个不幸的家庭表现出了一丝眷顾。2月21日,贺绍强涉嫌的性侵犯案,以“罪名不成立”宣告结束。至此,一直困扰贺绍强的性侵犯官司彻底画上了句号。
贝克一家也开始了“背水一战”。也是在这个时候,孟菲斯法庭主审法官阿里斯得拉托斯(DJ.Alissandratos),在审理贺梅案时唱起了“变脸”。他对贺绍强夫妇可谓“铁面无私”,当罗秦病重而希望将一次听证会延期时,这位法官的回答斩钉截铁:“不行,如果你们不来就判你们输。”而当贝克夫妇的一名非主要律师霍姆勒(LindaHomles)电话要求延期时,法官的表现却出奇地“宽容”。9月29日,这位“人道”的法官竟宣布庭审无限期推迟。
因为签证快到期限,贺氏夫妇在美国的时间也不多了,眼看他们将永远失去自己的女儿,同乡李兆阳律师的出现扭转了整个颓势。他认为,阿里斯得拉托斯无视在田纳西州有关终止父母权的法律程序,必须在2年以内结束的法则,竟做出了无限期延迟审判的错误决定。
2003年10月,贺绍强夫妇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向田纳西州司法纪律法庭投诉法官阿里斯得拉托斯,在11月14日贺梅案的听证会上,阿里斯得拉托斯法官宣布退出审理工作。李律师的法律帮助给贺绍强夫妇带来了新的希望,但他们全家团聚的日子仍然是个未知数。
这一切,最大的伤害者应该是孩子。贝克一家已照顾小贺梅将近5年,而且生活相当殷实,但当贺梅长大后,发现贝克一家切断她与亲生父母来往的真相时,孩子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正如孟菲斯“儿童权利委员会”主席利维(DavidLevy)所说:“这场纠纷将毁了孩子的情感生活。”李律师也认为这是一起“两败俱伤”的官司。2004年5月,这起特殊的抚养权官司终于等来了法院判决:贺绍强夫妇不适合抚养他们5岁的女儿贺梅,由贝克夫妇获得贺梅的抚养权,并勒令中止贺绍强夫妇作为父母的监护权……
这起抚养权争夺案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中国驻美大使馆参赞兼总领事李瑞佑就此案判决结果发表谈话时表示,他对田纳西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并向贺绍强夫妇表示慰问,大使馆将向他们提供必要的协助。
贺绍强夫妇现在准备上诉,不管这场争夺官司还要打多久,但他们一定为女儿抗争到底。等官司结束了,他们全家就会一同回国,结束在美国噩梦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