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新娘跑了”
“婚礼当天,你出走了。有没有这回事?”
“有。婚姻是我母亲包办的,我一直不同意。”
这是昨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新丰法庭开庭审理女青年高某诉张某离婚一案时法庭调查的一段。听到这里,被告张某的父亲已经顾不上法庭纪律,抢着说话了:“办结婚证时你是自愿去的,你又不是个娃,不知道去做什么?”
2003年1月21日,西安市临潼区某村农民张某一家人高高兴兴请来客人,摆了酒席为儿子举行婚礼。傍晚,新娘说要上厕所,谁知这一去便再不见人影。
“新娘跑了,新娘跑了……”这事儿顿时成了全村的特大新闻。
事隔一年多,男青年张某回忆起这件事来,脸上仍显得十分无奈。
“本来是喜事,结果变成了伤心事,她这么戏弄人让我家的名誉损失很大!”在新丰法庭的大门口,张某悲伤地诉说着往事。
两人仅共同生活18天
据张某讲,高某出走后他先后找了二三十回。2003年2月2日,终于在临潼区一个村里找到了高某,就把她带回家,双方共同生活18天后,高某再次出走,至今未归。
女青年高某则称,她被张某找到后,是被人架着抬回去的,到了张某家里,她还遭到了张的殴打。在和张某生活的18天里,她的人身自由一直被限制。无可奈何,她就喝了农药想自杀,后被医院抢救过来。
2003年2月25日,她就到临潼区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迫于各种压力,她后来又主动撤诉。现在,她已横下心,坚决要求离婚。
法庭上,张某承认高某喝过农药,但不承认打过高某。
财产纠纷是核心
面对高某的离婚决心,法官问张某愿不愿意离。张某坚定地说:“不离,要离就让她赔偿4万多元的损失。”
张某所说的损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送给高某家的财礼和物品;另一部分是因为结婚而产生的开支,二者一共是4万多元。
张某的父亲说,结婚时女方家连棉花都要了30公斤。可是他家娶的人刚进家门就跑了,他认为对方是为了钱财骗婚。他们家本来就很穷,因为结婚,家里现在是债台高筑。
高某说,她愿意部分返还张某的彩礼,但自愿赠与的部分不包括在内。高某的代理人解释,高某在西安做保姆,收入有限,所以只能部分返还。
庭审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