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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未婚妈妈代儿告父案终审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29日

  
  未婚妈妈代儿告父遗弃
  
  回到郑州后,胡晓雨完全靠弟弟的资助生活。当孩子一次重病时,走投无路的胡晓雨去找刘亚林,而刘亚林却当着围观众人的面说孩子不是他的。
  
  为了洗清耻辱,性情刚烈的胡晓雨拉着刘亚林去河南省遗传研究所做了亲子鉴定,2001年2月17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在这份DNA指纹鉴定报告书中写着:刘亚林可以提供孩子所需的基因,父权几率为99.99,可以得出结论,孩子是刘亚林的。
  
  亲子鉴定结果虽然出来了,但在此后的日子里,刘亚林仍然不愿履行做父亲的职责,刘家也不肯认回这个小孙子。
  
  天下还是好心人多,胡晓雨的房东看到母子二人的辛酸处境,不但14个月没收房租,而且还经常让晓雨母子俩到她家里吃饭,给孩子垫付医疗费,帮她照看孩子,好让胡晓雨出去找工作挣钱养孩子。胡晓雨无数次含着泪说,她遇到了一个好房东,如果不是房东,可能孩子已经不在了,而她也不会太久于人世了。
  
  正是在这些好心人的支撑下,未婚妈妈胡晓雨带着幼小的孩子,走过了人生中最“寒冷的冬天”。为了抚养孩子,寻求自立,身单力薄的胡晓雨干过不少短工:当过推销员、业务员,甚至还独自招揽装修的业务,然后雇人去干……
  
  2002年4月22日,孩子又生了一场大病,迟迟不见好转。胡晓雨抱着病中的孩子泪如雨下,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她感觉到自己垮了,实在支撑不下去了。没有经济来源的胡晓雨已经心力交瘁,当她再次鼓起勇气抱着孩子来到刘家讨要孩子的抚养费时,却又被关在了门外。
  
  2002年中秋佳节,胡晓雨抱着不谙世事的孩子,找到了一些媒体,表达了自己“代子征父”的想法,希望能找到一个不嫌弃孩子的男子,与她一道为孩子的成长遮风挡雨。河南媒体谨慎地发表了胡晓雨“代子征父”的报道。
  
  为孩子找“爸爸”,胡晓雨对对方没有什么要求,只要能接受她的孩子。因为孩子刚过两岁,还不懂事儿,要是再晚点儿,孩子开始懂事了,她再替孩子找“爸爸”,恐怕就“骗”不住孩子了。
  
  谈到代子征父,胡晓雨泪如雨下,她远在吉林的家里有患脑溢血的父亲和多病的母亲,她没有结婚却有了孩子的事实让家人备受打击,如今,领着孩子相依为命的惨状更是父母亲心中的一块“心病”。老家人都不知道她未婚先孕的事情,孩子回老家时,父母对邻居谎称是她弟弟的孩子。聪明的孩子仿佛也懂得妈妈的心事,在独处时抱着胡晓雨叫妈妈,人多时就改口叫“姑姑”。每次听到孩子稚嫩的叫声,胡晓雨的心就象刀割一样难受。
  
  由于种种原因,胡晓雨没能在500多名应征者中找到合适的对象。但“代子征父”的报道却引起了许多人的愤怒,许多律师纷纷表示要为胡晓雨免费打一场官司,司法援助机构也参与了进来。
  
  2003年9月25日,胡晓雨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以刘亚林遗弃为由,采取刑事自诉的方式将他告到了法院,金水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审理。10月16日,接到法院传票的刘亚林第二次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也将胡晓雨起诉到金水区法院。
  
  法庭上,刘亚林辩称自己没有构成遗弃罪,自己是在2001年2月17日DNA鉴定后才知道亮亮是自己的儿子,在做鉴定时就表示如果孩子是我的,希望通过法院解决,后又委托他人去找过胡晓雨谈孩子的问题,但没谈成。而其间胡晓雨多次带着律师上门“闹事”,无奈之下,自己只好离家出走。刘亚林表示,愿意按法律规定抚养孩子。本案在审理中,经法院调解,刘亚林支付亮亮抚养费2000元。
  
  2004年2月17日,这起备受人们关注的未婚妈妈代儿状告生父遗弃案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金水法院经审理认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促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本案中被告人刘亚林在知道亮亮系其亲生子后未尽到其应尽的抚养义务是错误的,但其错误行为并未达到遗弃罪所必须达到的情节恶劣程度,故亮亮指控刘亚林构成遗弃罪的证据不足。但对刘亚林未尽到其应尽的抚养义务的错误行为应予谴责,刘亚林今后应积极主动的履行其应尽的抚养义务。同时亮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刘亚林履行抚养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刘亚林无罪。
  
  拿着这份沉甸甸的判决书,胡晓雨感到天旋地转。她认为自己有理,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声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刘亚林的行为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犯罪。
  
  2004年4月12日,这起轰动全国的首例未婚妈妈代儿告父案终于落下了帷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且经一审法院当庭举证、质证,一切属实,法院予以确认。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后记
  
  谈到曾经拥有的爱情,胡晓雨的心情变得一塌糊涂。她说,时下,青年男女们未婚同居的事情很普遍,她希望以自己的经历来告诫他们,在偷食禁果时,千万要为自己的未来多考虑考虑。她真诚地希望那些准备做未婚妈妈的女性朋友能冷静地思考一下:你能给孩子幸福吗?没有爸爸的孩子快乐吗?孩子以后的身心能健康吗……既然不会有结果的爱情你还要它干什么?既然你不能保证孩子以后的幸福,那么你将他(她)带到这个世界上就是错误,甚至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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