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包括环球、华纳、百代在内的七家知名唱片公司将百度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七家公司均诉称,在百度网站上发现百度从事大量歌曲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这其中包括了七家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歌曲上百首,而百度公司并未通过他们的许可。故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73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百度提供的MP3搜索引擎服务,功能在于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迅速地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但是由于搜索的内容来源于上载音频数据格式文件的网站,并受控于上载作品的网站,因此搜索引擎本身对搜索内容的合法性并不具有预见性、识别性和控制性。“下载”的涉案歌曲同样并非来自baidu.com的网站,而是来自未被禁链的,即开放的第三方的网络服务器。
此外,法院还指出,如果权利人认为搜索引擎服务所涉及的录音制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可以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其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且通知中应当明确告知侵权网站的网址。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而在此案中,原告也并未尽到通知的义务。
综上,法院认定七公司指控百度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免费下载音乐作品仍属违法
新闻分析
环球、华纳、百代等七家唱片公司状告百度公司侵犯其歌曲网络传播权一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国际唱片业协会主席兼总裁JohnKennedy在一份声明中称,对这一判决感到震惊,并表示国际唱片业协会对此将进行上诉。也有人认为,七大唱片公司输在他们告的是只向网民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百度公司,而不是那些真正提供了违法下载的网站。虽然输了官司,但并不意味着今后可以违法下载音乐作品。
诉讼中,七大唱片公司称,百度公司在网站上对陈慧琳、李克勤、张柏芝等人演唱的137首歌曲提供给网民免费下载,而这137首歌曲都是七大唱片公司录制的,因此要求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对百度公司不负责搜索内容的辩解,七大唱片公司认为,百度MP3帮助用户在互联网上搜索和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歌曲,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因为它未经许可,侵犯了表演者、词曲作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目前,国内外从网上下载歌曲等音乐作品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传统的唱片销量因此锐减。此间人士认为,消费者的确需要正版音乐作品下载服务,但如果仍有公司提供免费音乐作品下载服务,正版音乐作品下载服务将很难起步。此次七大唱片公司一审败诉,并不意味着今后可以违法下载音乐作品,而是向其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