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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答疑之民法一问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9日
    [问题]因表见代理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是善意且无过失的相对人。那么,我想问一下: 对于这样签订的合同应该怎么样处理?是不是无权代理人要继续履行合同?被代理人又该怎么样做? 
    [解答]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2.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3.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无权代理人应当赔偿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4、当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使被代理人从中受益时,根据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应当对等,无权代理人有权要求被代理人支付因实施代理行为而支出的相关的合理费用。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1、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因此只能在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从事代理行为的情况下发生。2、相对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的代理权。3、相对人主观上是善意的、无过错的。4、无权代理行为的发生与被代理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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