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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精讲第二十七章商标权第一节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7日

  一、商标的概念

  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的,将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一种商业识别标志。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相同商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经营者越来越多。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别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经营者。

  二、商标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类: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一)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

  平面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色彩的组合,或前述要素的相互组合构成的商标。立体商标是由产品的容器、包装、外形以及其他具有立体外观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

  (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各种商品上,用来区别不同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如“长虹”、“海尔”等。服务商标是指使用于服务项目,用来区别服务提供者的商标。

  (三)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考试大论坛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例如合作社、行业协会注册的商标供合作社成员、协会成员使用。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例如国际羊毛局注册并负责管理的纯羊毛标志就是著名的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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