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民法

2013年司法考试民法考点:商标侵权行为

来源:233网校 2012年12月11日

  一、侵害商标权的表现★★★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例: 甲公司在纸手帕等纸制产品上注册了“茉莉花”文字及图形商标。下列哪些未经许可的行为构成侵权?(  )

  A. 乙公司在其制造的纸手帕包装上突出使用“茉莉花”图形

  B.丙商场将假冒“茉莉花”牌纸手帕作为赠品进行促销活动

  C. 丁公司长期制造茉莉花香型的纸手帕,并在包装上标注“茉莉花香型”

  D.戊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茉莉花”纸手帕后,将“茉莉花”改为“山茶花”重新包装后销售

  二、商标侵权的赔偿责任

  1、确定赔偿数额的规则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2、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免责事由★★★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3年司法报考信息:2013司法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报考指南  在线咨询

  考生练笔:2011-2013年司法考试免费模拟试题及答案
  民法章节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分科章节练习试题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