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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每日一题(1月19日)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月19日
今日题目: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一批字画以及数十万存款的遗产。田某生三子一女,长子早已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就在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办理完丧事协商如何处理遗产时,小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其女儿刚满周岁。田某的上述亲属中哪些人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
A 二儿子和女儿
B 小儿子
C 小儿子之女
D 大儿子之子女

[考点] 本题测试继承人的顺序以及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认定。
[解析] 二儿子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是没有问题的。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虽然小儿子在其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发生转继承,小儿子之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可以因转继承继承遗产。所以选ABD。
[答案]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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