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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上)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3日
一、单选题:

    (2002年)

    19.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持票人格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该背书行为无效

    B.在特定条件下,持票人可以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

    C.若持票人再行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能背书记载“质押”宇样

    答案及解析:C 依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做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0.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答案及解析:D《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2003年)

    13.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及解析:C 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选C.

    14.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答案及解析:B 根据《保险法》第27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55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8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15.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答案及解析:B 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张某可依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请求李某返还价金。故A、C、D项是不正确的。

    16.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被推举为负责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甲放弃债权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有效行为

    B.是无效行为

    C.是可撤销行为

    D.是效力未定行为

    答案及解析:A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故选A.

    17.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答案及解析:B 根据《票据法》第43条: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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