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题目:
王某原为某大型国有企业经理,退休以后,利用自己的关系借款创办了一家经营B2C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由于IT产业经历严冬,该公司业务不景气,王某的几项重大决策连连失误,公司运转不灵,最终解散。王某觉得自己一辈子从事商业活动,还未曾遭此挫折,心情十分郁闷,后来一病不起,在临死之前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4000万元均等地分给了独子和一个老朋友,二人均表示接受。在其死后,清理其遗产时发现,其尚欠他人债务6000万元。则对该笔6000万元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 ( )
A.王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2000万元
B.王某的老朋友偿还2000万元,王某的儿子偿还4000元
C.王某的儿子和老朋友各偿还3000万元
D.只能由王某的儿子偿还2000元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