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美国麦当拉餐饮集团在我国境内某经济特区独立投资设立一家快餐公司,麦当拉餐饮集团和快餐公司采取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麦当拉餐饮集团委托该市一家旅游公司先向市政府提交拟设立快餐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用地面积、能源需求的报告,然后提出设立申请,提交申请文件。
B.麦当拉集团以烹饪配方作价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25%
C.领取营业执照后第二个月麦当拉餐饮集团缴付认缴出资额的10%,第二期出资到第二年才缴清
D.该快餐公司成立后第二年就将其餐饮设备抵押给一家旅游公司,但没经过市政府的批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0条、第13条规定,A正确;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故B错误;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故C错误;外资企业将其财产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故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