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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7月14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14日
单项选择题
张老汉老伴已故去,膝下二子一女,都已成家。其中,大儿子家庭条件较好,非常孝顺,承担了张老汉的主要生活开支,并贴身照顾;二儿子条件一般,对张老汉的生活不管不问;女儿出嫁后,也经常回家探望,但经济付出较少。现张老汉病故,未立遗嘱,三人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达成一致,诉诸法院。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可以判决大儿子多分遗产
B.法院应当判决二儿子少分遗产,如果查明二儿子情节恶劣的,可以不分给遗产
C.女儿已经成家,不应再分遗产
D.张老汉的大儿子和女儿可以对他们应当继承的部分协议处理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继承法》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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