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天竺缝纫厂是由悟空、八戒、沙僧三人创办的合伙企业,分配比例为3:3:4。2003年6月,八戒不幸遇车祸身亡。家中有妻子高灵和儿子小八(12岁)。此时面包店的净资产仍有近50万元,但悟空、沙僧二人担心财产分割会影响该店的发展,遂主动与高灵商量,希望其能入伙。对此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高灵表示愿意入伙,则无需悟空、沙僧的同意,当然地代替八戒成为面包店的合伙人
B.高灵想让儿子小八一人代替丈夫成为面包店的合伙人,这种想法可以实现
C.如果高灵不愿意入伙,则可与小八共同继承属于八戒的财产份额
D.如果高灵愿意入伙,则要对入伙以前面包店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五十一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合法继承人为未成年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时由监护人代行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