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模拟题

2008司法考试:民法每日一练(8月26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8月26日
单项选择题
张三与李四订立借款合同,后来因为张三不愿意再借钱给李四,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李四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由甲、乙、丙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并由丁担任书记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李四突然得知审判员丙是张三的弟弟,于是申请丙回避。对此应当由( )决定。 
A.庭长 
B.审判长 
C.院长 
D.审判委员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法条依据在于:《民事诉讼法》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本题正是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