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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11月7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1月7日
  单项选择题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B.证人马某接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咨询意见,红星公司以咨询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
  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顾问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检察监督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大家在理解这一原则时需注意两点:第一,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只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如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活动进行监督,而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不予以监督;第二,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体现为事后监督,即法律文书生效后,检察院以提起抗诉的方式予以监督。审判活动是指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或者参与人之间的有关活动,其中一方必须是人民法院,B项中没有涉及到人民法院,所以不正确。C、D项更明显不是民事审判活动,更不应该选。只有A项符合民事审判活动的要求,所以A项正确。考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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