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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1月17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月17日

单项选择题

甲区基层法院因装修办公大楼,与所在区的向阳建筑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的决算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阳建筑公司就该纠纷向甲区基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甲区基层法院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款。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用移送管辖制度
D.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从理论上说可以包括三种情形:第一,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须回避;第二,有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第三,其他特殊情况。本题中,因为纠纷本身涉及到甲区基层法院,因此不宜由其自己审理自己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B的说法正确。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并无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移送管辖是为法院受理案件出现错误时提供的一种纠错的办法。本题所述的情形中,甲区法院本是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存在无管辖权而移送的情况,所以不是移送管辖,C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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