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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1月30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月30日

单选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超越经营范围行为的效力。《合同法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甲从事的超过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的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在但书规划之外,并不属于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行为,因而是有效地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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