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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2月9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2月9日

多选题

某甲将私房三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定了私房三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B.某甲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通意见》第118条亦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A排除,BC当选。《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所谓“买卖不破租赁”。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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