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民事法每日一练(2月26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2月26日

多项选择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理论,对于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因此选项A、选项D错误。选项B的错误之处在于: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点击进入更多试题测试:考试大司法在线考试系统

欢迎进入:2009年司法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司法论坛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