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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3年8月12日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86 有关留置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承运人为取得运费对承运的扶贫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B. 保管人为取得保管费对保管的救灾物资可行使留置权
  C. 加工人为取得加工费对加工物可行使留置权
  D. 财产的侵占人因对该财产支付了修理费,所有人未支付修理费的情况下,侵占人可行使留置权
  参考答案:A,B,D 系统解析:本题涉及留置权的消极条件和积极条件问题。对扶贫物资和救灾物资不得行使留置权。同时,留置权也不能因侵权行为取得,故只有C项的表述正确,而其他三项的表述者是错误,依题意当选。
  87 曹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 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20万元。依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错 误的有:
  A. 曹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B. 曹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C. 若曹某已从邻居处得到20万元的赔 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D. 若曹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2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参考答案:A,B,C 系统解析:本题考查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A项。没有法律根据,明显错误。B项,《保险法》第61条第l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所以,B项错误。C项。《保险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如此可见,在曹某已经邻居处得到20万元后,即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C项错误。D项,《保险法》第60条第3款规定,保险人依照第l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D项正确。
  88 甲(16)岁与乙(12岁)在同一中学读书,是邻居。一天两人放学后一起回家,路上见另一邻居丙家的车停在路边。甲对乙说:“这小子讨厌,上次踢球把他的车碰了一下,把我们臭骂一顿,你去把车胎给扎破,出口气。”乙于是找来一大铁钉将车胎扎坏。正巧被路过行人丁看见,大声制止,乙慌忙中把手里抱着一台电脑的戊给撞倒,电脑摔坏。请回答下列88-89题:
  对丙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A. 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 由甲自行承担
  C. 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 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甲教唆乙去扎车眙,甲是教唆人,乙是被教唆人,甲、乙又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人构成共同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_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据此,乙造成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据此,对于甲、乙造成的损失,应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故D项是正确答案。
  89 对于戊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A. 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 由甲自行承担
  C. 甲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 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参考答案:A 系统解析:戊的损失是由于乙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甲对乙撞倒戊不可能预料,无主观上的过错,因此应由乙独自承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据此,乙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故A项是正确答案。
  90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请回答以下90-92题。
  对于丁的涂销行为产生的后果,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 丁提示付款时,某银行可以背书不连续而拒绝付款
  B. 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
  C. 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丙行使追索权
  D. 丁的涂销行为导救该票据无效
  参考答案:A,C 系统解析:《票据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归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可知A项正确。
  该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该条可知C项正确,B项错误。涂销行为只能导致乙不承担票据责任而不是导致票据无效,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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