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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1日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 
专业性、行政性、执法性 
证券监督管理体制 
自律性和集中型管理体制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权或者核准权 
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可采取的措施  
  
调查取证权 
询问权 
查阅、复制和封存权 
查询账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保守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办事公开、兼职禁止 
证券监管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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