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商法

2006年商法(主要是公司法)、经济法的变化及复习方法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3日



    跟我刚才说的那个有所为,有所不为是可以放弃的。以前票据法实在搞不懂就算了,不过现在而言,这个票据法分也不多,两三道题,如果实在弄不懂,也可以偶尔放弃一下。我们所说的放弃主要是指经济法中间。在所有的经济法中间,我们是把它分为三个大的层次和梯队。第一个是最重要的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最重要的法肯定要考。第二是一些不太重要的法,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还有这几年环保法。每年肯定要考,但是考的量很小,也就是在选择题中,一道题这么一个题量。这是第二个层次的。 


第三个层次的法是可能考,可能不考的。这是考生想要放弃的。这类法,包括招标、投标法,拍卖法,会计法,审计法,还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样一些法。这些法,并不是说,这些法不重要。而是说,这些法是根据每一年金融热点或者是经济热点取舍。比如说审计法在前两年审计风暴的时候,在前年曾经考了六分的题,而且去年一分没考。所以说,对于这些法,它的取舍我们是根据一些从在考前一个极端中间,对这个金融形势或者说一些报道的分析上看,要有所放弃。今年会计法招标投标一分都没有考,招标投标法和拍卖法,两个法考了一道题,两分。 


    关系到通过率,肯定是考生自己的原因。三个方面,如果能够达到很好的协调或者能够和谐的话,通过率会升高。如果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的话,这个通过率谁都不好保证。也有很多同志,比如说,法本毕业,法学硕士,还有法学博士,可是在司法考试中屡屡败北。比如读到博士层次,我只研究一个问题,我一天到晚就在那儿看中小企业的文字,别的什么都不考虑。而这个,越往上读,这个面越窄,和我们司法考试的面越来越宽,是相冲突和矛盾的。所以说,这是需要三个方面的一个共同的努力的结果。 


    现在离考试还有半年左右时间,应该是一个开始着手的过程。这段时间,我个人认为,看公司法和证券法。我在讲的时候要是把公司法和证券法结合到一块儿,尤其是公司法新增的制度。公司法和证券法是今年1月份颁布的,这两个法目前,我知道的教材,一个是赵旭东新编公司法教材,当然那个主要是针对本科学生来说的,证券法的这个教材目前还没有比较权威的。另外公司法还有一本教材就是范健和王建文合著的公司法的教材。但是那个教材对我们司法考试的帮助就更小。所以现在有的网友问这个专著没有必要,如果你是学习的话,我们下来以后再讨论。而今天是因为是为了司法考试这个专题,所以看专著对你没有好处。我倒是建议可以看一下法律出版社出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法条释义。可以看一下,有助于帮助理解法条。 


    在商经,以前的复习方法是重点法条复习方法,也就是说,以法条为纲,这个思路在考试中也体现出来,比如说有一部分题直接是考法条,所以说在商经中,有很多法条都是必须要要背的,不像民法,道德法,伦理法,婚姻法之类的,推一推,大概能够推得出来这个东西。而在商经中,规定15天就是15天,在规定公积金转增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留存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法律规定不能超过25%,那这个就是它的一个死的规定,这是必须要记的。特别是在商经中间涉及到金融的这些部分,不如说票据法,跟招聘规则没有大的区别,就规定行人骑车要靠左走,这个没有道理可讲,不是靠伦理关系可以推得出来。所以必须要记,比如票据法中消灭时效17条,汇票就是两年,支票就是六个月,要记的法条非常多。 


    商经的司法考试复习来说,可以说不光是商经,对于所有的部门法来说,他要求的一个是全面,虽然说我们要求是重点,重点的部门法重点解决,但是我说的是重点部门法中间的这个重点。你对这个重点要很全面的进行解读,不能漏。比如刚才我们提到劳动法中间的劳动合同这个问题,劳动合同虽然是一个点,可是要求掌握的包括很多内容,比如说包括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还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四种情况,还包括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 


    所以说,对这个重点一定要掌握得非常全面,而且在劳动法中间,还规定了一个法条优先的问题,那就是说,如果一个劳动者同时满足了这个劳动法不同法条规定的情况,到底是解除还是不解除合同呢?我举一个例子,比如怀孕的女职工如果因为故意犯罪被抓起来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劳动法29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但是按照25条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无条件解除合同。这个时候劳动法规定了一个优先适用,这种情况下优先适用25条,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在劳动合同解除中,还涉及到经济补偿的问题。解除哪些合同需要经济补偿,哪些无需经济补偿。劳动法重点在劳动合同,可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这个点需要掌握很全面。这是我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涉及到商经的特点来说,由于它的法条对它的制度很多,比较杂,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远,不像民法,有的时候即使没有学过,想一想,也能想得出来,比如夫妻离婚等等。但是在商经中,要求的就是一个系统性。如果你不系统的话,单靠这种去背,一个,你是肯定是记不住的,那么多内容。第二,你是找不到它其中的区别。所以对于商经我们强调的是系统性,强调以专有的方法来复习。 


    第三点,对于做题目,对于商经的题目来说,题目肯定要做,但是并不要做很多,很多的题目离司法考试的要求是相差很远,它的难度远远达不到司法考试的要求,这些题目完全可以放弃。而我们这儿强调做的题目,第一是权威性,权威的题目当然是历年考题,公司法除外。 


    第二,要看一些权威的出版社出的辅导书,现在我们比较认可的法院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这些出版社,因为机构很大,也保证自己的信誉,所以它的辅导书的题目质量还相对来说比较高。我主要是指答案错的比较少。 


    第四点,我还是建议大家参加一个辅导班,为什么呢?因为你要在短时间内阅读这么大量的教材,这么大量的法条,而这种中间每一个法都能够讲上一个学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减轻负担的话,要想提高效率的话,参加辅导班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