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商法

商法讲义------孟雁北2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1日

三公司的资本
1、注意公司法中两个描述公司资本的词语:“注册资本”、“净资产”。一个公司是以其净资产来对其债权人或社会公众承担责任的,其注册资本不代表现在这个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即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真实反映这个公司现在的责任能力。因此公司法的法条中只在公司设立时使用了“注册资本”这个词语;在发行债券等过程中,考察一个公司责任能力时,公司法都使用“净资产”一词。
2、公司的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充足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是为了保障公司资本能够尽量的充足,从而保障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因此相关的法律中会有较多的关于资本维持原则的规定。如公司成立以后,公司发起人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不能收购自己的股份等。
注意资本不变原则中公司资本减少的法定程序。
四公司债券
1、债券的性质与股票的性质不同。债券产生的是公司与公众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股票产生的是特定的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它们的风险度、对公司的影响都是完全不同的。
2、本部分重点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除了要记忆公司法中规定的六个条件外,还要注意法律对公司债券的发行有主体资格方面的限制,我国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另外要注意关于比例、数字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与其他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不同,在很多国家,由于公司债券本身会使公司和社会公众产生非常密切的联系,在这一基础上可能会产生的一种情形是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和社会公众产生密切的联系。)
五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哪几个特定的报表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它们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如何提供的,如有的是送交,有的是置备,有的须公告。
2、公司的收益分配制度。(1)公司的收益分配顺序,首先弥补亏损,然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公司收益分配中分配的是税后利润,是交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利润。这涉及与企业所得税法相结合的问题,如公司所得税如何交纳,交纳过程中有什么规定,比如关于亏损,公司在五年内可以进行弥补的规定。②不同的积金有不同的提取比例。(2)股东股利的分配。
六公司的变更、合并和分立
本部分最重要的考点是:在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
对债权人而言,公司合并或分立对其是否有利的关键在于公司合并或分立后清偿其债务的可能性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法律尤其是公司法对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程序作出了规定,如公司的通知义务,即公司要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公司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相应担保,则其不得合并和分立。这是关于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规定。
公司合并是将两个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它们的债权债务则合二为一,由合并后的法人一并承担。在公司分立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和公司达成协议,则遵行协议的约定;如果债权人和公司没有约定,则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这是合同法上的规定。
七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清算是公司解散必不可少的程序,重点掌握清算组如何组成。
八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外国公司是外国法人,不同于外商投资企业。
2、如果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作为一个非法人组织体进行清算,则其必须在清算完成后才能将其财产移往境外,在清算结束前,分支机构的财产不得移往中国境外。这是为保障中国境内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以上是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其同时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这两种公司的复习重点在于它们的区别点。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