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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复习指导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日

(三)论述题

1、试述上市公司的条件

2、述破产法上的债权人自治原则

3、试述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

4、试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5、试述票据抗辩及其种类和限制

6、试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主要义务

(五)案例分析题

1、某公司增资扩股,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作价90万元增资,车辆按时交付公司,公司也使用该车辆运营,但是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三辆自卸车,但是甲股东出面称这三辆车并没有过户,是自已的财产,不属于公司,不能被扣押。法院见甲股东有产权证书,只得解除保全。债权人继续追索,但是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用于清偿,称有限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现在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债务,债权人无权主张更多的清偿金额,债权人对此辩解不服。

试分析:

(1)、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债权人能否申请将该公司运营的三辆卸车作诉前保全?

(3)、公司的股东的辩解有无法律依据?

(4)、债权人若不服,有何救济方法?

2、甲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仓库投保火灾险。公司经理在保险公司陈述时称仓库堆放金属零件和少量的润滑油,没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保险公司以该仓库处在居民区,周围的火源比较多,为安全起见,反复声明易燃易爆物品与仓库安全意义。但甲公司经理称没有问题。保险公司遂与甲公司订立了仓库火灾保险合同。在合同生效的第二个月,保险公司发现该仓库里还堆放了2吨香蕉水,香蕉水属于高度危险物品,保险公司当即要求甲公司将香蕉水立即转移出去,但甲公司表示没有其他仓库存放,拒绝转移香蕉水,保险公司遂解除了该保险合同。在合同解除的第三天,仓库发生了火灾,损失了1舶万元。甲公司以保险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保险公司无权单方解除,所以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试分析:

(1)、甲公司投保时的陈述是否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2)、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的说明有何意义?

(3)、甲公司在仓库里堆放香蕉水属于保险法规定的何种行为?

(4)、保险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

(5)、甲公司能否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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