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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新公司法》法条精读(11)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4日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析:公司应当有如实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的义务。

题34:公司的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A、弥补亏损
B、转增资本
C、扩大生产经营
D、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ABC
题35: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1800万元,任意公积金800 万元,法定公益金600万元。公司拟转增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派股。以下所提出的几条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将法定公积金1200万元、任意公积金3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B.将法定公积金600万元、任意公积金8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
  C.将法定公积金6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
  D.将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
答案B正确。任意公积金的投资没有法定的限额,可以全额转增,不必留存。ACD答案错误。公积金转增资本的留存额是相当于原先注册资本的25%,主要是要有足够的留存额作为弥补亏损的资金来源
题3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程序,以下哪一项的排列顺序是正确的:
A、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给股东分配红利
B、给股东分配红利,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C、弥补亏损,给股东分配红利,提取法定公积金
D、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给股东分配红利
D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析:与旧法181条相同。注意第二款,公司的资产禁止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析:与旧法184条相同。公司合并分为两种,一为吸收二为新设,注意合并后原公司的情形。05年真题曾考过本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析:公司合并不仅涉及到公司的主体资格变化,更重要的是公司资产的生新配置,债务债权的清理,必然会影响到公司对其债务的清偿能力,从而对债权人的利益有重大的影响。注意公司合并应当由双方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特别注意本条中相关时间的规定。与旧法相比较而言,新法缩短了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时间,原法为九十日,新法为四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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