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里,大量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的情形。
还有一些单方变更的情形,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内容:
在债权转让里,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债权可以转让。主要掌握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允许转让的情况下,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怎么样明确。注意这几方面,作为债权人转让的时候,要履行通知义务。如果没有通知的,这种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在债权转让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订立的债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为没有通知债务人而无效。
债权转让的通知是不可以撤销的,除非通过受让人同意。
债务承担。债务人也可以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注意:债权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就可以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因为债权转让中不增加债务人的负担。而在债务转移中,因为每个人的债务人履行能力不一样,所以,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才能够发处效力。
在理论上要明确,债务转移中分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属于免责的债务承担。除了这种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有并存的债务承担,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不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同样,在债务转移情况下,一旦债务转移成立,意味着原来的债务人转让出去的这部分就免除责任了。新的债务人就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原来债务人可以主张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可以主张。与原债务有关的从义务也随之移转,除非这个从义务专属于原来的债务人。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的情形中,由于其中涉及到权利,又涉及到义务,所以,必须要对方当事人同意才能够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