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
(一)公司法总论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订立方式;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的效力,重点是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效力。
2.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 来源:考试大
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定程序。
3.股东权利的限制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法律责任;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
4.公司决议违法的法律后果必然无效的情形;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情形。
5.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义务与责任高管人员的范围;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不得从事的行为。
6.股东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的主体、事由、前置程序;股东直接诉讼的事由。
7.公积金 来源:考试大
法定公积金的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公积金的用途。
8.公司合并与分立
重点掌握合并与分立的法定程序;合并与分立后公司债务的承担。 转载自:考试大 - [Examda.Com]
9.公司的减资减资的法定程序;减资的限制性规定。
10.公司的解散解散的法定事由;股东请求解散的事由、程序。
11.公司的清算清算组的成立;债权申报;清算方案与清算报告的确认。
(二)有限责任公司
1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形式注册资本的确定;股东的出资形式与期限;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非货币资产低于规定的责任。
1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与主持;股东会决议作出的程序,重点是需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
14.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产生与任期;董事会的职权,注意与股东会的区别;董事会的召开与决议的作出程序。
15.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来源:www.examda.com
监事会的组成、产生与任期;监事会的职权。
1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权对内转让的规则;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则,重点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情形。
1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的特殊规则与限制,特别是出资额和再投资的限制;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
18.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组织机构的确立;重大事项的审批。
(三)股份有限公司
19.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注意发起人的要求和法律责任;注册资本的规定与出资期限;创立大会的召开与职权2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主持;召开前的通知、公告工作;股东提案的主体和期限要求;股东大会决议需2/3以上通过的事项;累积投票制的适用。
2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董事会的组成与产生;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决议的通过;董事的法律责任。
22.股份发行与转让股票价格的确定;股票的种类。股份转让的方式,尤其是记名股票转让的规定;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限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情形及后续处理措施。
2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表决规定以及利害关系人的表决权回避规定。
二、合伙企业法
24.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合伙人的出资;合伙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25.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财产的转让;合伙财产的出质。
26.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执行的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规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竞业禁止;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的规则27.普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合伙与债务人的关系,注意抵销权的行使。
28.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
协议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的事由;退伙的效力。
2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重点是掌握不同情形下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规定。
30.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的要求;出资形式与责任;合伙事务的执行,注意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表见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转换与责任承担。
三、个人独资企业法
3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与债务清偿解散的情形;清算程序;债务承担的期限。
四、企业破产法
32.破产的申请与受理债权人申请的范围、形式和实质条件;债务人申请的范围和应提交的材料。破产案件受理的期限与受理后的法律效果。
33.管理人管理人的产生、资格、职责、辞职。
34.债务人财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管理人的撤销权与追回权的行使;取回权的种类与行使;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与禁止。
35.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债权申报的期限与可以申报的范围。债权人会议的组成与表决权;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表决机制与决议的撤销;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与职权。
36.重整程序重整原因与程序的启动;重整期间的财产管理与营业保护的特别规定;重整程序的终止;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
37.和解程序和解的申请;和解协议的成立、生效与执行;庭外和解。
38.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宣告的作出与效果;别除权的行使;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注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范围;破产分配方案的制定、通过与执行。
五、票据法
39.票据法上的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的含义与当事人;非票据关系,特别是原因关系的含义。
40.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票据权利的消灭与瑕疵。
41.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的种类,包括对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抗辩的限制。
42.汇票汇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以及未记载事项的认定;汇票的背书规则以及限制背书的情形;汇票承兑的一般规则以及提示承兑的期间;汇票保证的成立以及法律效力;汇票追索权行使的原因、条件、程序。
43.支票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以及未记载事项的补救;支票的付款。
六、证券法
44.证券发行公开发行的情形;保荐人的适用与职责;股票发行的条件,包括设立发行和发行新股的条件;债券发行的条件以及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证券承销的方式、销售期限和发行失败的处理。
45.证券交易
证券交易的场所、方式;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包括主体、方式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股票上市的条件与暂停、终止交易的情形;债券上市的条件与暂停、终止交易的情形;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的主要内容。
46.上市公司的收购收购的方式、程序和规则;收购的法律后果。
47.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48.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及二者的区别;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基金的投资范围与禁止情形。
七、保险法
49.保险法的基本原则重点理解保险利益原则和近因原则。
50.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重点掌握受益人的范围和确定;订立保险合同的说明和告知义务;保险合同的生效和无效;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与复效;投保人与保险人的义务;代位求偿权的条件、适用范围与保护规则。
51.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范围;年龄误报的后果;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复效;人身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
52.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责任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八、海商法
53.船舶物权船舶所有权的登记与转让;船舶抵押权的标的、设定、登记、效力;船舶优先权的范围与消灭;船舶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
5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法定免责情形;赔偿责任限制;责任期间与分担。
司考商法点评:
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商经部分来看,基本上偏保守简单一些,主要针对传统重点考点设计题目,几乎没有偏、难、怪的题目出现。属于能为考生拉高成绩的部分,整体的情况是“重者恒重”尤其是公司法涉及了39分,占商法部分的70%,占整个商经法的43%!且高频考点重复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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