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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商法》冲刺试题及答案(2)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26日
导读: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时期。233网校整理了卷三《商法》考点试题及答案解析供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司法报考及试题请关注233网校司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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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
  A.副董事长
  B.监事会主席
  C.工会主席
  D.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董事会聘任
  C.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5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A.二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九十日
  正确答案:C
  54、根据《公司法》,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
  A.百分之三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十
  D.百分之十五
  正确答案:A
  55、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陈述,错误的是:
  A.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B.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C.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最多可有十九位董事
  D.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无论何种情况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辞职董事也不应再履行其董事职务
  正确答案:D
  5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履行其职务的是:
  A.副董事长
  B.监事会主席
  C.工会主席
  D.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
  57、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是: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董事会聘任
  C.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D.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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