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争议的诉讼活动及结案方式。
学习法院调解,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和合法。
二、法院调解的效力
1.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与生效判决有同等法律效力。
2.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生效。
三、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这一章涉及的重点法条是:
《民事诉讼法》第85、89、9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93、96、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