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对所提起的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被告提出反诉后,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与本诉同时存在,可以合并审理,但应分别审查、判处。在合并审理的诉讼中除第三人外,第一当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既享有原告、被告的权利,又承担原、被告的义务。民事、经济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被告才有权提起反诉。
公诉,是指对于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起诉。在公诉案件中,被告人不是诉讼当事人,但属于诉讼参与人。
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