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民事诉讼法

民诉法历年考题中考过四次的考点

来源:233网校 2009年2月13日
  处分原则(《民诉》第13条)、委托代理人(《民诉意见》第68、69条)、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诉》第56条;《民诉意见》第162条)、管辖的确定(《民诉》第24、25、35、37、38)。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