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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高效记忆口诀

来源:233网校 2011年7月11日

  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

  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

  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

  品,产品责任

  四、无须举证的事实

  口诀:朕自指定裁判

  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

  对应法条

  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自,自然规律及定理

  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

  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

  裁,仲裁确认的事实

  判,判决确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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