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管辖权冲突的主要表现

来源:233网校 2012年5月19日
  一是公安机关与审判、检察机关地域管辖上的冲突。法院、检察和公安部门对管辖权的理解不一致,解释也各不尽相同,在案件的立案、批捕、起诉和审判环节上经常会出现由于这一原因而不能顺利进入诉讼程序的现象。
  二是同一机关内部地域管辖的冲突。主要表现为行为地与结果地、主行为地和从行为地、先受理地和后受理地等管辖冲突等。一些案件中,某地公安机关侦查后,向外地公安机关移送,而被移送地公安机关以移送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为由不予接受,导致案件送不出、诉不了。
  三是级别管辖上的冲突。公安部门内部对于级别管辖还没有出台可操作性的标准,导致各地在级别管辖上比较混乱。
  为了帮助大家充分备考,体验实战,开通了司法考试会员中心每日一练应用系统。其中试题更加贴近考试难度,全部调用最新题库,随机练习。并且增加了答案解析、问题讨论、笔记交流、你问我答等功能,在做题的同时,与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讨论!>>点击进入每日一练<<

更多推荐:仲裁开庭和裁决 民事诉讼法章节试题及答案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