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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法院:当庭“竞价”化解遗产继承纠纷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13日
  天津河北区人民法院日前在审理一起房屋继承纠纷中,将法槌变成“拍卖槌”当庭敲响,利用“竞价”的创新方法成功化解了六兄弟姐妹间的矛盾。

  家中老人相继去世,留下了坐落在天津市河北区的三间平房,其中北房一间,南房两间,分里外间,并有两间计入房契的厦子。就这份房屋遗产的分配,六兄弟姐妹起了纠纷,并诉至法庭。五兄弟姐妹诉称,最小的弟弟严立将三间平房的房地产证拿走,从而请求法院判令由六人分割父亲留下的私产房。法庭上,被告严立表示同意分割父亲的遗产房。

  诉讼时,严立的哥哥严风正住在讼争房的北房,严立的姐姐严华住在南房的里间,被告严立住在南房的外间。

  案件审理期间,原告申请鉴定,法院遂委托一家房地产评估单位对讼争房进行了估价,结果是北房价格2.4万余元,南房里间价格为1.6万余元,外间价格1.7万余元,两间厦子价格为1.1万余元。

  庭审中,严风要求继承讼争房北房一间,严华要求继承南房的里外两间,而被告的严立表示要求继承北房或南房。其余3个兄弟姐妹则表示放弃房屋,但要继承讼争房六分之一的房款。

  面对这样的纷争情况,如果法庭只是简单地按评估价进行平分的话,那么将会埋下隐患。因为讼争房即将面临拆迁,拆迁款额一旦高于评估价,难免再起纠纷。此时,审判长刘杰大胆采用当庭“竞价”的方法来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即哪位当事人出价高那么房屋便归谁所有。

  一时间,法庭暂成“拍卖场”,法槌成了“拍卖槌”,特殊的“拍卖师”却是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在互相报价、加价中,最终,原告严风以4.2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北房一间;以1.1万余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厦子两间;而原告严华则以7.4万元的价格竞价成功,继承了两间南房。

  法院认为,六兄弟姐妹都是讼争房的合法继承人,经过当庭公开、公平、合理的竞价,法院对最后竞价价格予以确认。由此一审判决,北房及厦子两间由原告严风继承,严风则分别给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8870余元的继承款,房屋过户费自负;严华继承两间南房,同时分别给付其他5名兄弟姐妹每人1.2万余元的继承份额,房屋过户费自负。案件的受理费、鉴定费等由6人分担。一场继承纷争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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