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国首例室内空气污染伤害案
2001年6月19日,中国首例室内空气污染伤害案在北京昌平法院宣判,而案子的起因就是室内空气中的甲醛。
1998年,陈先生购买了位于北京昌平八仙别墅小区的一套住宅,委托某装饰公司装修。竣工后,陈先生感觉室内气味刺鼻。装饰公司强调刚装修的房子有气味是正常的,解决的办法是必须经常开窗通风和常住人。
陈先生住进去又开窗通风了几个月,装修气味仍未消除。1999年底,陈先生咳嗽不止,经医院诊断为癌症先兆之一“咽喉乳头状瘤”,并在协和医院进行了手术。术后陈先生先后通过互联网和向专家咨询得知,空气中甲醛超标对人体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这种损害具有长期性、潜伏性、隐蔽性。轻则刺激人的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重则会引起鼻腔癌、咽喉癌、肺癌和消化系统癌症,而癌症的先兆之一就是他刚刚切去的咽喉乳头状瘤。
陈先生向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求援。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装饰协会委托检测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测,始知居室内的刺鼻气味乃装修材料所挥发出的游离甲醛所致,甲醛浓度平均超标25倍。陈先生要求装饰公司清除其造成的污染。该公司虽然认可木质装修部位可能是污染源,却以无先例为由,拒绝了陈先生提出的要求。
新房装修竣工后,陈先生采用了很多方法,如醋熏、茶叶、盐水及空气净化器等,都无济于事。陈先生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
北京昌平法院判决某装饰公司赔偿原告拆除损失费、检测费、医疗补偿费、房租费共计89000千元,并在10日内清除污染的装饰材料。
新闻链接:甲醛、苯等为主要污染物质
据专业人员介绍,根据检测结果表明,甲醛、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是目前造成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的主要物质。
甲醛来源:www.examda.com
目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存在的主要超标物质是甲醛。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毒性较高,可经呼吸道吸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肝功能异常及免疫功能异常等方面,长期接触低剂量甲醛可引起诸多慢性疾病。
室内装修中,甲醛主要产生于以下几个方面: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饰面板等人造板材;用人造板制造的家具;壁布、壁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以及可能向外界散发甲醛的其他装饰材料。
苯及苯系物
苯及苯系物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油状液体,具有强烈芳香的气体,易挥发,易燃,有毒。目前,苯及苯系物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强烈致癌物质。作为有机溶剂,油漆的添加剂和稀释剂、防水材料添加剂、装饰材料、人造板家具等使用的粘合剂的溶液成为苯及苯系物的主要来源。
总挥发性有机物来源:www.examda.com
世界卫生组织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定义是指沸点范围在50~100℃到240~260℃之间的化合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主要成分为芳香烃、氧烃、脂肪烃、氮烃等,多达900多种,其中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环芳烃等。
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及生活和办公用品;家用燃气、燃煤、烟草烟雾;室外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是总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