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职工去世多年,南漳县农业局竟以他们为幌子,冒领工资18万元,用于购买烟酒和送礼。昨悉,有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理。
去年6月,南漳县审计局对该县农业局进行审计,发现该局存在挤占挪用、滞留专款、招待费超支等问题。进一步审计发现,该局2003年1月至去年5月的工资表中,李某、马某、闫某3名职工工资月月照发,但3人都没有分文的降温取暖等补贴。
是工作失误?是人为造成?审计人员发现3人工龄皆在35年以上后,推算3人如今都是老年人,并大胆猜测——莫非3人已经死亡?
去年8月中旬,审计人员查出真相:李某等3人确为已故职工,先后于2000年、2002年去世。原任领导张某、付某考虑到单位一些费用不好处理,便继续编报预算、发放工资,然后再从3人工资卡中取钱用。
2004年,张、付离任,现任领导决定仍维持现状,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杨某保管3人工资存折。杨某说:3名已故职工的工资实行银行代发,财务只告知各人的工资明细,不履行工资表签字手续。
经查,南漳县农业局通过冒领“亡人饷”的手段,共骗取财政拨款18万多元。这些钱被用于以单位名义购买香油、烟酒、送礼等。
南漳县纪委和监察局决定,对直接责任人杨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已离任的张某、付某予以批评,同时要求该单位现任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完)